Thursday, February 24, 2011

神的烈火

我們看到一個人的背後,突然被一個拳頭重重的往他擊下,將他打倒在地,然後一拳一拳的不停的狂揍,鮮血到處亂噴。這還不夠,偷襲的人站起來又是一頓亂踢,再拿起旁邊的椅子砸在受傷的人身上,椅子打壞,斷木到處飛出,那人已是焉焉一息。

看到這幕景象,我們想這人的暴力一定是有什麼深仇大恨,或是糾紛,
要不他就是一個無情的惡人。如果現在我們把鏡頭轉開,看到一個弱小的身軀躺在一旁,原來是那人的女兒,正是被剛剛倒地的人所凌虐,我們就恍然大悟,為什麼他會如此的憤怒。我們看到的不是無理的暴力,而是愛,血淋淋的愛。

因為愛,他有護,他有怒; 他愛的有多深,他的怒也多麼強烈,因為他要保護他的女兒。


很多人會問,如果神是愛,為什麼祂又是那麼的凶悍?
為什麼不包容我們的罪過,還要有審判? 為什麼不是只有天堂,和還要有地獄? 如果想要知道為什麼,我們就必須對愛的本質要有更深的體會。聖經說,世界的開始是從黑暗發出光。神就是那燃燒著的光,神是愛的烈火。神的愛心(憐憫)是火,祂的聖潔(義)是火,祂的憤怒(公義)也是火,都是同樣的一把熊熊燃燒著的無限烈火,同時存在,永遠不變。我們是神的兒女,祂愛我們。而也就是因為祂愛我們,祂要照顧我們,祂要潔淨我們,祂要保護我們。這一把火燃燒在十字架上,是帶給黑暗世界的光,也將照亮我們的罪性; 潔淨了我們的過犯,也要淨化 (purify) 我們的心靈; 燃燒掉罪的污穢權勢,也焚化所有的不信。

神第一是愛。愛帶給[正]義 (God's righteousness) 與公義 (God's justice)
意義。沒有愛,一切都失去定義,沒有愛就沒有生命。愛創造了生命,我們在愛成形。人雖也有愛,但是會死,因為人的愛不完全 (missing the mark),有自私 (原罪)。神造我們如此是讓我們有選擇的餘地 -- 信主,還是為己。神的義是愛的本質,就是真理的彰顯,聖潔的榮顏。義的行出是愛的結果(歌林多前書 13: 4-7)。公義是愛的力量,愛的純真。公義可以說是愛的維護者,但是這並不是與愛分開的另一單位,而是愛的一面;不是維護祂的心,而是保護祂所愛的。在神的境界,沒有公義就沒有愛。所以說,一點點罪神都不能妥協,這並不是祂的愛有問題,而是祂的愛是完美的。

雖然神不缺什麼,祂也是完美的愛,
但是,如何讓愛得到完全,給愛帶來意義與喜樂? 還是有一項,是很多人所忽略的那就是有愛就想有被愛。神雖然完整,無瑕疵,但是祂的愛不覺完整,如果沒有愛的對象,沒有愛的專情,更是如果沒有得到愛的回應。人,我們,是神的至愛。我們不是多餘的,我們也不是一個錯誤!我們的不完美不是神的嘆息,而是回到祂懷抱裏的動機。不完美,神不怪罪。不求祂的完美和追求自己的完美才是犯那不贖之罪 -- 不信。那,不完美如何又與完美合一? "恩典"。我們的不完美只有祂的恩典可以補全。這補全不是看我們缺欠多少再加上,而是將我們原來不全的,屬罪的本性除掉,換上祂的完美 (祂住進我們的心),讓我們從這新的身分與性質,活在,也活出耶穌的生命。

恩典是神要為我們做的完美救贖計畫。恩典不光是愛,
恩典不只是原諒我們的不義,恩典並不是神把公義廢除。不,恩典是神把祂的愛,義,與公義一起提到最高點,調到最亮度。神的完全都在恩典裏,邀請祂至愛的新婦與祂同寢。在恩典裡沒有衝突,也沒有浪費。恩典將神的愛,義,與公義同時彰顯出來,為了我們的救恩,為了主的榮耀,為了人與神的完美結合。

我們都知道要信才得救,也只有因信才稱義。但是信什麼? 怎麼樣才算信?
如果我們對恩典與信有越徹底的了解,就會得到更安息的信仰。我發現有些人只相信恩典是神的愛,所以祂要給祂的兒女一切美好,不會加於懲罰,更是沒有地獄。這大概是所謂的"成功神學,"把神當成一位為人處事的依靠,中心還是以人的好處為首。這種信沒有考慮到神的義與公義的關係,以及罪的問題。神的愛與祝福,只能透過耶穌的代罪而死才有確據,不然人的罪(不愛神,不愛人)就冒犯了神的義。只看神的愛就是未接受耶穌的救恩,還是不信,不了公義的判決。這種人把信仰放在己利的,對愛的體會是要求性的,只有接受,沒有付出。

還有些人把恩典當為一個有法定保證的保險單,只要"相信",
就把耶穌的救恩當成可以繼續犯罪,和不悔改的"義的執照," 中心還是以人的放縱為首。這種信沒有考慮到神的愛與公義的關係,和聖潔的意義與目的。為什麼耶穌必須代替我們受難而死? 就是因為罪會讓人與神的生命隔絕。如果我們知道這愛的犧牲是要將我們帶出罪的傷害,而不只是懲罰,我們就應了解要脫離罪的原因與重要性。如果我們繼續不斷的犯罪,而且不覺得羞恥與痛心,那就是未接受耶穌為主的"不信"。將來公義審判的罪,就是不信。這種人把信仰放在自己的解脫,對愛的體會是利用性的,是免死牌,並無感動。

最後是那些注重神的公義,相信雖然神是愛,恩典美好,
但是如果人不竭力聖潔,就還是會受到神公義的審判,中心還是人的作為為首。這種信沒有考慮到神的愛與義中間的關係,以及恩典的保證。神的愛赦免了人的罪,也將義賜予人,讓他們不只有新的生命,而是擁有主耶穌的生命。這聖潔的代價與公義的索取,已經在十字架上得到加倍的賠償了。這是永遠的赦免與聖潔,不是靠我們任何行為的條件,賺取,交代。繼續追尋聖潔的要求,就是不信耶穌的犧牲是多麼深的愛,和不信祂為我們賺取來的義有多麼的完美,多麼的永恆。這種人把信仰放在自己的成就,對愛的體會是條件性的,受的心虧,施的虛偽。

這三種人雖然都說他們信,但是都沒有看到神完全的恩典,
所以這信只在口中,心裏還是沒有徹底的降服與依靠。恩典的了解,是全盤綜合的知曉與相信神的愛,義,與公義,以及在十字架上,如何完成祂的救贖計畫。正確的恩典觀念是神的愛生憐憫,為了拯救人由不信和不義的罪,與神的聖潔分離,而應得的公義審判。祂道成肉聖,降臨世界,代替了我們接受每一個人已犯,在犯,將犯的罪,和從罪生出的痛苦,互傷與破壞,一點一滴的鞭打,燃燒在祂的身上,賠償了公義的一切需求,替我們贖回赦免,換取給信祂的人新生,永生。不只是我們從此無罪銜,而是祂活在我們的心中提醒,鼓勵,改造成一個不只是像祂,而就是祂的生命: 有祂的愛,祂的聖潔,也有祂公義的憤怒。

要知道愛有多深,我們只要看到一人願意為愛做的拼命與犧牲,
就如上面形容的父親,更是愛我們的天父。同樣的,要了解神的救恩有多麼的寶貴,我們也必須知道,沒有被救的後果有多麼的嚴重。越是清楚罪的可怕就越是珍惜恩典的可貴。神為了不讓我們因罪毀去,祂將公義的憤怒燃燒著祂獨生子的身體,就是神在十字架上燒出的救贖恩典,而這救恩不只是在祂的一次完成,也是在我們裡面繼續燃燒的改造。這火就是耶穌的愛,因祂的流血與犧牲,赦免了我們所有的罪。這火就是聖靈的感動,祂會不停的淨化,繼續的純潔我們的心靈,讓我們活出真理的聖潔。這火是父神的公義,不容許罪的苦毒繼續凌虐祂的子女,在最後的審判會燒掉一切的虛為,頑固與不真信,和所有魔鬼的權勢

是的,神的聖潔不容許罪惡的共存,因罪是我們之敵。
天國的耶路撒冷不再有帶罪的子民,而是完全聖潔的兒女。神的最好不是只有不看我們的罪,也不是只有不讓我們下地獄,乃是祂要我們與祂合一同行。而我們也不要把我們的感恩,只是放在主的恩賜,罪的赦免,和聖潔之賞。恩典的祝福比這些多的多! 恩典的力量不只赦免了我們的罪,祂要給我們的更是耶穌的生命,我們活在完全的溫暖愛火中,不再也不必追求自我的好處,自由的私心,自誇的榮耀,因祂就是我們一切的需求! 讓我們看的到,嚐的到,也感受到恩典的甜美與深情,而由心接受祂的塑造與潔淨,知道除罪與聖化的旨意不是神的小氣,要控制我們,而是罪如毒品,傷己傷人傷神,與神最美好的生命分離。這樣,我們的信就有香氣,因這信是由了解與渴望而來,是我們與耶穌同一連心。有信如此,我們便不受私慾與罪的誘惑和綑綁。神的烈火,將是彩虹,而不血紅。Amen

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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