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ly 25, 2010

失去的榮耀

畫中的耶穌在十字架上還有一點遮蓋,但是祂其實是完全赤裸裸的。羅馬酷刑是要帶給犯者最痛苦,最羞恥的求死不活。耶穌在世最後的所有只是祂的衣服,而這也被拔光拈鬮(詩篇22:18)。在十字架上,耶穌的受難賺取了我們數不清的祝福,祂的死贖回了我們的新生命,鞭傷與憂傷給了我們今世的醫治,貧窮賜予我們一生的豐盛。

但是不只如此,耶穌的羞恥赤裸找回我們失去以久的榮耀。亞當與夏娃在伊甸
園赤身露體、卻並不羞恥(創世紀2:25),因他們有神的榮耀光澤為衣,有權威管理世上所創之物。這是人本有之義,但因吃了分辨善惡之果與義分離,喪失了榮耀,眼睛看到了自己赤身露體,心生羞恥,與神分離。耶穌為了要再一次將公義的袍披上祂的最愛(以賽亞61:10),祂赤裸裸的被掛在十字架上,蓋滿著傷痕鮮血與淚,讓不義之人取笑祂,羞辱祂。今天我們都是如回頭的浪子,不是雇工的地位,而是重生的兒女,披上了上好袍子為榮耀(路加15:22)。

今天聖餐我們吃的是祂受滿折騰痛苦的身軀,喝的是祂充滿愛與憐憫的濃血。我們吃的喝的不是象徵而真的是祂的肉體和生命。這麼偉大辛苦的付出我們怎麼能不完全的感恩接受?祂是唯一進天國的道路,要不為何需要如此犧牲?有什麼我們一生可以說的作的,帶給神的,能代替或值得耶穌所作的萬萬分之一呢?我們的行為,順服,甚至認罪,都與稱義稱聖,或得永生,進天國,得獎賞,沒有一點關係,功德與榮耀。我們唯一可取的就是信,因信就能把愛顯示在心中而誠然順服親聖。我們的榮耀在耶穌,讓黑暗的夜(我們的不義)披上光輝的晝(
耶穌的榮耀,創世紀1:3),這是神第一句的應許! Amen

James

Monday, July 19, 2010

唯一的罪

在這加點補充. 恩典的榮耀與力量一直都被隱藏著, 怕這麼好的消息如果完全顯明給信徒, 帶來是懶惰和不負責的信仰. 這好消息的真理(gospel truth)已經習慣性的被淡化或剝削, 許多神學或傳道人只把它當為信的開始, 一個啟發點, 如收到一個寶貴的禮物,捨不得打開,但因為感動感激就收藏在漂亮隱密的櫃子裡, 表示尊重,而全心的把重心放在如何做出值得這禮物的事項, 採取的是一種賺取和回報的心理.

這種信仰有什麼力量? 有改造力的信仰不是在"有"而是在"能," 不是在"存"而是在"用." 恩典不只是耶穌偉大感人的犧牲, 而是神的能力賜給我們, 是將耶穌從死復活的同樣力量. 恩典就是耶穌被火審判過後的肉, 在十字架上流出的血, 是生命的麵包, 不是供我們欣賞與感謝的象徵或提醒,而是要吃入口中, 細嚼慢嚥, 吞下肚裏的生命成長與改造能量.

可悲是犯罪的警告比恩典的表揚多的多. 是的, 只要在肉體就會犯罪, 但要記的我們所有的罪行因恩典得到了赦免, 罪性得到釋放, 我們只需以信取得. 唯一的罪就是不信, 而更重要的是信對. 人人有信, 但信仰偏差就如不信. 相信神的存在還不夠, 相信耶穌為我們而死還不夠, 相信恩典美好還不夠. 我們都知道耶穌是進天國的唯一道路, 但祂如無上十字架也不能救我們. 救贖的力量是在恩典, 是由火的考驗與血的證明取來的. 我們的信要建立在恩典的磐石上, 不是我們的順服與聖潔,而是耶穌的, 才是可以依靠的. 只要堅信耶穌在父神的眼中是如何,祂也看我們是如何, 祂的能力就在我們的生命中.

如靠時時的認罪, 這也沒好於濫用恩典, 照樣可成犯罪的執照. 這種信仰一文不值, 如建立在沙灘上. 我們順服的應許算什麼?一切意願不論多虔誠都如寫在棉紙上的諾言, 經不起考驗, 或風或雨或火, 一來就化. 我們如自以為經的起考驗, 那是還未受真的考驗,  要不就是還蒙在信的曠野 -- 驕傲.

以賽亞說, "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64:6); 保羅說, "...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但)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 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便)、為要得著基督."(腓利比書
3:6,8). 我們既有耶穌, 就看祂而不看自己, 相信祂的恩典改造我們, 不要重視罪而重視十字架的深意. 我們應不會天天擔心提醒禱告自己不要殺人放火搶劫勒索吧? 因我們跟本無這意念(就算有益可取或無風險). 這是神給我們的良知. 大罪既是如此不犯, 小罪更是要以不思其念,而不是靠竭力控制來處治。我相信耶穌的恩典,火熱的活在心中,將會無形無影的潔淨一切的黑暗, 而我們唯一要做的就是吃祂的肉,喝祂的血,尋找耶穌在聖經裏, 隨時思考著祂, 看著十字架,禱告與祂溝通, 完全放下自我來信靠恩典的力量與聖靈的工作. Amen

James

Sunday, July 18, 2010

公義在恩典中

今天有一位姊妹說她聽到有人講,受洗後如再犯罪,得到的審判更嚴厲,懲罰更加重。我聽到了覺得很難過,還有多少人不了解或不接受耶穌受難,死與復活的目的,和神愛,恩典與真理的意義? 相信這種理念的基督徒怎麼會有安息呢? 如此而受洗不但沒有得到解放,反而把恩典當成信者更嚴謹的枷鎖,不但讓信毫無自由空間,舒展成形得力,反而把未來的結局更深的建立在律法上。這樣的人不再是信者而是行者,而靠行為的信是對自己的信心,不是從耶穌代替了我們一切的信仰。

受洗代表我們在耶穌裏的死與復活,而這死是為了什麼? 在羅馬書七章說我們是死於律法。保羅在此運用婚姻的約束來形容神與我們的盟約。不論什麼契約,一時只能有一個,多於就不成約。我們如要與基督同體在新約成為祂的新婦,我們必須死於前夫律法的舊約(因律法先生是不死的!) 要不就是淫婦; 同時要抓住恩典與律法的就是如此。但是我們在此的死與復活不是指帶罪的老我之死就活出成聖的新生命
在這的改變(基督裏的死與復活)是指我們的地位與歸屬。如不了解這道理就會問說為何信主受洗之後還是一樣軟弱敗壞,原性毫無更改,而信心軟弱。

律法是一位完美的丈夫,但這完美是他的要求,而不是對他妻子的關照,每天出門就是一堆命令,回家就是一個個的審查,一天復一天,作好的不褒獎,作不好或不夠的就批評,一點溫情都沒有。長期在這種婚姻的生活裏,妻子會有如何心態? 但是如果我們能夠脫離這無生氣的婚姻,我們就可以與愛我們的良人耶穌基督活在一起。祂因愛我們,願意付出律法最高的要價,以受難與死贖取我們的自由,因祂的完全順服賺取我們的新生命。耶穌把生命給我們,為了就是要疼惜我們,時時與我們同在,永不離開,擔當我們的不足,不計我們的過犯,不停的讓我們知道祂是多麼的愛我們。在祂數不清的愛惜關心中,我們的心能不溶解嗎?我們也可能不全心愛祂嗎?這不就是完全的信靠嗎?

...但這只有我們遠離律法的束縛,心死於他的恐嚇,因魔鬼與罪是他的影子,在我們意欲(而不是心願)要行善時,便有惡與我們同在(
羅馬書 7:21)

恩典是真理由耶穌在十字架上彰顯出來的。恩典不是真理的一部分,而是完全的真理,就如耶穌是完全一般。常聽說"恩典很好,但不能忘記神的公義。" 我問,恩典如何而來? 不就是耶穌在十字架下的羞恥鞭打及十字架上的帶罪審判,至死與復活的道中型出的嗎? 神的公義怒火不就在耶穌的身體上得到血淋淋的完全賠償嗎?既然如此祂的公義已被包在恩典裡,火焰的劍插入耶穌的身體,如再從我們身上取所工價那就不是公義。

神的律法不能冒犯,更不能廢除,但祂的心是憐憫的。唯一救所愛的兒女方式只有祂自己代替我們領受罪的工價。在十字架上,在耶穌的身上,公義(律法的精神)與愛(憐憫的動機)達成了罪的審判和人的赦免 -- 這就是恩典的結晶,我們堅定信仰的確據與徹底改造的動力。如今我們的義就是神的義,在耶穌基督裡,與我們的肉體(行為)隔離,而是因相信祂賜給我們的恩典完全足夠,祂的恩典就是祂的公義,祂的愛,不是犯罪的藉口,而是我們得勝成聖的唯一依靠與力量! Amen

Ja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