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24, 2011

第一滴血

" 耶 和 華 神 為 亞 當 和 他 妻 子 用 皮 子 作 衣 服 、 給 他 們 穿 。" 創世紀 3:21

亞當與夏娃為了遮掩他們的羞恥,用無花果樹的葉子編作裙子。這象徵著人為了彌補對神的虧欠,而盡力的以好行為 (good works) 想要蓋住 (彌補) 罪。但是人的歷史第一次流血與殺傷是當神殺了動物 (羔羊?),以製袍,而蓋住亞當與夏娃的赤裸。神以義 (righteousness) 罪人,常常是以袍子披著我們的比喻。在這裡上帝要隱示的是耶穌未來將會作的犧牲,不必再用那神所詛咒的無花果討好祂。

祂在世間三年多的教導中,耶穌少不了嚴厲的訓言與無奈的感慨。但是最後,為了愛,祂還是願意上十字架,赤身露體的被掛,垂死,衣服被人拔掉,拈鬮而分,完成了恩典。這正是神犧牲了無罪的羔羊 -- 耶穌基督,而製了遮蓋每一個罪人的義袍 -- 給了愛祂的,害祂的,不認祂的 ; 賜於懺悔的,恭維的,假善的 -- 完成了神先前的隱示。 但是如果不知十字架的真理,就算穿上這袍,還是得不到恩典的安息。因為真理的稱義與維持不是以看得見的行為,而是完全在那看不見的恩典。 耶穌穿的不是破衣服而是有肉眼價值的布料,要不沒有人會拈鬮。不懂恩典的卻以為穿上祂的衣服,看起來如耶穌的形象聖潔,就是稱義,互相搶奪比較誰最為時尚,而不知這比破衫還不值錢。因為無價之義是那只有以信才看得到的榮耀,由耶穌帶著釘痕的雙手,親自披蓋著我們赤裸裸的靈魂。無得比較,無得誇言。

耶 穌為門徒洗腳,最後並用束腰的手巾擦乾。這手巾是由麻布 (linen) 織的,聖經清楚著記載是象徵耶穌的義 (Jesus is fine linen, His holy righteousness)。祂以水 (聖靈) 洗清我們的腳有如將罪的控告除掉,而吩咐門徒互相洗腳,服事,勉勵,提醒不要受罪的捆綁,但是最後不忘以耶穌的義 (手巾) 擦乾,要信徒知道,我們已經是乾淨的了 (稱義),因為耶穌的寶血完成了一切的救贖工作,而不需要祂一次又一次的清洗 (赦免)。活在義中,就是克服罪與走往聖潔的根基。而這樣,我們腳就是穿上永久福音的平安了。

我們傳講福音,無論是台上台下,給一個人或一千個,不要忘了耶穌的教導; 當我們以神的話洗滌時,難免會提起罪的嚴重性與魔鬼的誘惑力量。但是在最後一定要用耶穌的手巾披上,將赤裸的靈魂蓋住,擦乾,把清水成污水的罪帶走,讓每一個人知道他已經得到了耶穌的義,而不再受罪與魔鬼的控告。因此不留在罪惡感與審判的恐懼,而是更堅固信心在於真理上的平安,聖靈定的稱義,恩典裡的安息。Amen

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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