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17, 2010

受傷的神

在十字架上耶穌帶走我們的罪,我們的過犯,使我們脫離死亡。我們為此感恩,但這只是在救贖的整體之一面的解釋,是針對犯罪者的個人利益,他的赦免(贖, redemption, of guilty)。其實十字架的恩典與真理更是活在康復或彌補(救, salvation, of innocent)。人犯的罪不單是自我的問題,罪不是傷到神就是傷到人。神要拯救的不只是犯罪的人,祂也要救被害者,醫治他的傷,彌補他的失。

光是我自已的救贖值得喜樂嗎? 如果我的故犯誤犯,或無知無奈所造成的傷害不能被補償,那我得赦免有意義嗎? 被傷害的人從何伸冤得到彌補? 我好感謝,耶穌在十字架上不只是代替罪人受懲罰的毒蛇,祂更是要為了一切受害的人接替他們傷痛的羔羊。祂無聲的承受鞭打,在血肉糢糊的無鞭痕之體上(因太多太深在祂背上找不到片寸完膚,分別不出一條條鞭痕; 希伯來文"chabburah,"希臘文"molopi," 都是單數),世上每一人所受的傷害都得到安慰,關懷,補償與康復。不受時間地段人種的限制,耶穌把破碎的鏡補全無痕,流失的水倒滿甜酒,灰暗的情充滿光耀,冷卻的心再度溫暖。

藉愛的恩典,行罪的與受罪的在祂身上同得合一,因在耶穌就是我們一切的需求。我的心不寧,如缺欠的未得完全,而耶穌在十字架上完成的就是救贖之完全。由信與懺悔,我無法賠償的,神會代還。在恩典裡定睛仰望十字架,耶穌的寶血就有如水瀑長流,讓我們同受污穢的清洗,傷口的潔淨與乾渴的滋潤。不只如此,神還要補加五分之一在上(利未記6:5)。所有的祭都是形容耶穌獻於神的,在贖愆祭理表明他要完成賠償,再加五分之一。如此,不但受害的得到完全的補償,還過於取之。

除此,贖愆祭還有再深一層的意義。神也是我們犯罪的受害者,因祂愛我們。耶穌的獻身更是要榮耀神,讓受害的神得到完美的補償再加更多,使來世不只是讓今世回到前世,而是比罪前之園景更加得榮。耶穌因愛人愛神而擺上祂的生命,不只是代替我們流血的活祭,祂又是香噴噴的火祭使神永遠喜悅。在耶穌帶罪被神厭惡拋棄的最低谷,也是同時天父心最為憐惜,疼愛與喜悅的高峰。因祂的聖潔與順服,神受傷的心也得安息,再次把神至愛的子女帶回祂的懷抱,父與子,神與民,天與地,因祂一次的犧牲,真愛的燃燒,合而為一。

一(100%)加五分之一(20%)是十二。十代表律法的聖潔要求(100%),是神的象徵,由耶穌成全; 而二是耶穌再加上的榮耀。這二是耶穌與信祂的子民,回頭的浪子。是新婦與良人,神所心愛的,如約瑟與便雅憫是各所愛的。在十字架上,神的愛徹底的彰顯出來,愛與被愛,同合一體,十完成為十二,是耶穌再來時的完美國度代數。Amen


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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