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有一位姊妹反應我寫有關於恩典的理念。 她沒有反對恩典的好,但是提出我們必須面對罪行的現實問題, 而不是單在靠恩典的理念上追求,"... 因那只是生命得救的開始..."。 她提到有一次聽到講員形容信者對付罪的比喻。 他用了一杯清水代表我們的生命。原先清潔的水因罪的注入( 用紅色液體代替)越變越紅。而後來因信主被耶穌潔淨, 新的生命好比又是一杯清水。但我們又會再犯罪, 就好像加入一滴一滴的紅水,越來越不乾淨, 而只有靠一次一次的認罪悔改,求主的赦免,祂才會再加入清水。 一滴認罪,一滴赦免。
她雖然沒這麼說,但意思應該是如果沒有認罪,那罪就不得赦免, 而杯子就越來越紅,越來越不清。只有靠誠心認罪, 主才會潔淨我們的生命,而這才是面對與解決罪的現實觀念。 在此形容若無太大的偏差,我想有不少基督徒是這樣認為, 覺得如此的解釋很有道理,也在屬靈的道路上孑然遵守。 我有些不同的看法,可能弟兄姊妹們會覺得與傳統的理念相差太多, 難以茍同。我了解這種感覺,但希望我的見解還是涵點兒道理, 如有心仔細思考,說不定在某方面仍然有可取之處。
沒有錯,如果不知道或不承認自己有罪,那赦免的功效何以發揮? 悔改是得救的第一步。我們必須先承認自己是個罪人,救不了自己, 那才能夠接受主耶穌的救贖。但很重要的是, 這救贖祂已經完全也永久賜給我們了,而認罪悔改不是祂"給" 我們的條件,乃是我們"取"的必須步驟,表明我們"願意" 接受神的恩賜。這點的分別非常關鍵。這就像婚姻,只需要一次表揚 願意的宣誓,就算不是完美配偶也不必天天再度行禮才不失名份。 如今我們若活在耶穌裏,而祂在我們,這就是神的盟約事實, 永不失去。被祂的愛感動,百般"願意"就顯現在我們心中, 不必常掛在口。看何西亞娶歌篾(何西亞書1:19, 3:1-2)就知神愛我們的心與應許。
那我們取的是什麼? 是一次的赦免,還是永久的赦免? 耶穌在十字架上流血捨命換來的是什麼? 如果需要的是一次一次的認罪才得赦免, 那就表示這一次一次的赦免只是暫時性的, 有如動物的血,一次又一次的獻祭贖罪,但下一次犯罪又要獻一次! 而因耶穌的血,永久的赦免一次就成(希10:14), 我們的悔改取得也是一次就行,不會因再犯罪而失去。 這已不是靠我們的律法獻祭,乃是主耶穌的親自犧牲換取的恩典。 恩典不是一滴一滴的要來不來,等著認罪 ; 恩典是大水瀑不停的強烈沖擊。 我們完全放下而活在恩典的沖洗就不受罪的沾污。 活在無限恩典中我們自然會時時因祂的愛和美好,在行為或思想上的不足認罪和懺悔,不是從規 定或有目的的交換,而是一種神聖的崇拜和讚美。也不是得恩典赦免 的條件(有條件就不是恩典),而是內心活出恩典的果子。 我們在黑夜深睡時,嗎哪(恩典)不會停止落下。我們不知的罪, 忘掉的罪,有沒有認神都赦免了。
再者,活在信徒的心中是什麼? 不是聖靈嗎?耶穌嗎? 灌在"杯子" 裏的不是活水嗎?活水洗淨污水,污水不沾活水。耶穌在住棚節說, "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 (約翰7:38)在這節日祭司要到西羅亞池子取水回聖殿,澆灌在 銀盆,同時朗誦以賽亞12:3, "你們必從救恩的泉源歡然取水。"這"救恩"是西伯來文" Yeshua,"是耶穌, 而耶穌在水灌出來時應驗這預言,說信祂的人腹中流著活水。 我們杯子裏不是普通的水,而是耶穌靈魂的活水。 罪的紅水滴進來都被潔淨,無影無蹤。若不是如此, 那雖然罪已得赦免,罪意由在。這紅水不是實,而是虛,但因覺得必 須認罪,意念就離不開罪。 誰可誇他所有的罪都認了而隨時保持清潔? 如不能,那這人雖聽他已被耶穌寶血潔淨, 但就是缺乏信心,可以完全接受這屬靈真相, 因要由一項一項認罪來取得完全的赦免,是不完美的人做那不可能的要 求, 永達不到理想。只有全然相信聖靈有愛的意願與力量克服罪, 我們才活的出信的好果子。約翰一書4:4說, "因為那在你們裏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 我們是要相信恩典的力量遠大於罪呢,還是要繼續認為是相等, 一滴罪要一滴恩典來抵消 ; 一滴赦免要一滴認罪來取得? 真的,認罪就值得赦免嗎?赦免不是因我們的認罪,or anything else, 而是祂愛我們,and nothing else!
不要以肉眼看我們的罪而時時想著要克服罪。 這樣想是忽略了耶穌來這世界要做的偉事! 祂的使命就是要替我們克服罪與罪的綑綁。他成了嗎? 如從神的話語信他成功了,那就不要再想如何解決任何的罪, 不要靠我們的功勞而是祂的完全完成。 我們只要仰望著主耶穌和他的奇異恩典,以靈的信,確定我們已是永遠 無罪的人(但還是常被魔鬼試探著)。 讓我們從得勝的地位與牠交戰,而不要以戰敗的心態來求贖罪。 因魔鬼最高興的並不只是人在犯罪, 而是信徒活在罪念的虧欠,只在安息的邊緣徘徊不定。我們在肉體上 會不停的犯罪。如必認罪,那就要不停的認罪,大小明暗都認。 而我們在罪的無止思索省察,已中了撒但的詭計了, 以為帶罪不可進迦南地,不信耶穌洗淨了所有的罪,認罪就進, 犯罪就出,又得又失,就是得不到穩定永恆的安息。 要知道我們的安息是由我們在主裏的兒女身分, 而不是因我們任何的行為舉止 -- 包括認罪。
她雖然沒這麼說,但意思應該是如果沒有認罪,那罪就不得赦免,
沒有錯,如果不知道或不承認自己有罪,那赦免的功效何以發揮? 悔改是得救的第一步。我們必須先承認自己是個罪人,救不了自己,
那我們取的是什麼? 是一次的赦免,還是永久的赦免? 耶穌在十字架上流血捨命換來的是什麼?
再者,活在信徒的心中是什麼? 不是聖靈嗎?耶穌嗎? 灌在"杯子"
不要以肉眼看我們的罪而時時想著要克服罪。
最後,常聽要破碎自己,要忘我。我非常同意。但如是這樣,
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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